| |||
| 当前位置:首 页 >> 钦州新闻 >> 正 文 |
| 我市抓好领导干部节日廉洁自律工作见成效 |
|
本报讯 (记者 韦永格 通讯员 林启森)我市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领导干部元旦、春节期间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全市尚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元旦、春节收受“红包”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 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把严防领导干部元旦、春节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等当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在去年下旬,市纪委、监察局就及时转发中央和自治区《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的通知》。1月17日,市委又召开有近600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徐国健、吴振汉、丁鑫发违法违纪案件通报,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通知精神,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各县区和各部门积极响应,纷纷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004年12下旬,浦北县纪委组成7个廉政谈话小组,由纪委常委带队分别到全县18个乡镇与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他们在元旦、春节期间自觉遵守中央最近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不许”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条规定”。钦南区纪委建立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平台向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定期发送各种廉政警句,时时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当廉洁自律的好干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直接服务的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廉政告知函”,恳请这些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在元旦、春节期间不要给本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我市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检查。去年11月初,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模、宴请范围、操办申报、处理办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元月24日开始,我市派出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和市直及驻钦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灵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县直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了解是否存在利用预算外资金赠送“红包”和发生奢侈浪费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收送“红包”和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 来源:钦州日报
|
| ---------- 相 关 新 闻 ---------- |
|
|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
|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