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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二届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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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日政协钦州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陈斯俊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常务委员会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认真按照市委“323”工作思路,围绕建设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目标和实现富民兴钦新跨越的宏伟目标,依靠和团结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05年的工作任务,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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