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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三轮车要依法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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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明 自从钦州开展城区“三轮车现象”讨论以来,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说明“讨论”很有必要,何况这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中不可或缺的“行”,必然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但“讨论”也引出了些误导,如“钦州要取缔三轮车了”、“三轮车工人要下岗失业了”、“要可怜一下生活困难的三轮车工人”等等,这种看法和讲法欠妥当,甚至给部分三轮车工人造成思想和工作压力以及负面影响。其实目前钦州市的“三轮车现象”有如下三种情况: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和培训学习,领取三轮车营运证并依法营运的;既没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又不经过正常培训渠道而获取三轮车营运证的;从市面上购二手车,什么手续也懒得办理,白天从事其他职业,晚上搞营运搭客的。由于管理上的某些原因,钦州三轮车才成倍地增,而且大多没有秩序乱停乱放,甚至为了揽生意而满街跑,加之钦州街道不多又不宽敞,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市貌,也给城区交通造成一定的不安全隐患。 因此,对三轮摩托车依法整治势在必行,笔者也提几点建议,但愿能起抛砖引玉作用:(1)不能一刀切,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采取一些具体有效措施,对后两种情况应无条件取缔,并增加一些环绕城区范围走的小型公交车。(2)对确实是城区下岗工人和贫困居民的应鼓励这部分人严格依法搞营运。(3)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抓好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包括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查暗箱操作和乱发营运证的行为。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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