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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磨砺铸辉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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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财政十年回眸 10年风雨兼程,10年春华秋实。钦州建市1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财政部门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财政工作放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筹划部署,将财政管理涵盖整个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为主线,以规范财政管理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发展财政经济的新思路,不断开拓生财、聚财、理财新方法,锐意改革,迎难而上,财政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财政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10年间,全市财源不断充实,财源建设的结构、质量、规模发生了新的变化,财力不断壮大,财政体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财政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一条稳步攀升的曲线,真实地印证了钦州建市10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1994年,财政总收入39066万元,到2003年突破10亿大关,实现财政总收入101857万元,比1994年增加2.6倍。这10年里,钦州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73%,高于同期GDP增幅; 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6.04%。建市10年是钦州财政史上收入增长较快、较稳定的时期。 10年来,财政部门自始至终坚持把组织财政收入置于财政工作的中心位置,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一是严格财政目标行政一把手责任制。把确保年度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作为各级行政首长和财政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了领导的财政意识和责任。 二是实行并不断规范和完善财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强化收入增量与质量的目标考核,高度重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保证了财政收入质量和可用财力的稳步提高。三是强化对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牢牢把握财政工作主动权。坚持定期分析财税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狠抓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挖潜堵漏。强化收入动态监控,高度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手段、模式,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在抓好一般预算收入同时,加强对基金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的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入库。10年来,我市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这是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体现,是综合实力增强的标志,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凝聚了各级财税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财政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10年来,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财政职能的不断健全,财政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国家政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建设,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和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支持了国家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 ——积极落实中央收入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生活水平。目前,全市工资发放逐步好转,新欠工资得到了遏制,调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部分县区历欠工资逐步消化,逐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物质生活水平。 ——支持了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支持科教兴钦战略的实施。10年来,财政用于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不断增加,支持了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支持了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支持了钦州师专专升本建设,促进了高等教育的较快发展;支持了公共卫生设施、体育场馆、计生服务网络等一批事业发展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公检法司支出大幅度增加,支持了政法装备配置、房屋维修等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办案技术装备,大大改善了执法装备水平和办公条件,保证了办案需要,增强了政法机关快速反应和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支持了全市经济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把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助、奖励及信用担保等方式,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围绕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重点向农业倾斜,支持了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加大对农业骨干工程、基础建设、畜牧养殖、菜篮子工程、生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充分利用财政引资渠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和上报工作,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了钦州港二期工程、钦州港3万吨进港航道、勒沟铁路专用线、市中心血站、市半宙技改、钦州港配水管网、市疾病防控中心、市污水处理厂、市垃圾处理厂、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等一批水利、交通、环保、粮食仓储设施、城市设施、城乡电网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办成了多年以来政府应办、想办而未办的大事,改变了钦州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状况,极大地增强了全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后劲。2003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国债及预算内基本建设补助项目59个,到位资金16735万元,拉动项目投资100.648万元;成功地争取了科威特政府贷款3260万美元,支持了广西滨海公路钦州段的建设。三是积极运筹资金,支持了钦州湾广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的“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改善了城市功能和环境状况。四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合理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紧紧围绕“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钦州港10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支持三娘湾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及宣传推介。目前,钦州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后劲。 ——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力度加大,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0年来,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了低保、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得到较好落实;建立了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使中央再就业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安排落实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持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时安排并拨付非典经费,有力地促进了“非典”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了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经费及补助;对全市所有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补助;安排落实了在乡退伍老复员军人抚恤救济资金;及时安排和拨付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资金,支持了抗洪救灾,解决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10年来,全市财政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推进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多项重大财政改革,新的财政运行机制逐步形成。 ——实行并不断完善了市对县区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全市经济协调发展。 —— 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深入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了“收支脱钩、收缴分离”,基本建立起较为规范的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机制,增强了各级政府的调控能力。 ——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大力实施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出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市直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全面启动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了财政工资统一发放;对政府采购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将原来分散在财政部门各职能科室管理、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改由财政国库集中拨付和核算,提高了财政资金统一调度能力。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开,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贴息、担保等多种形式,支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创新支出管理方法,努力体现“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支出原则。一是强化编制、经费双向控制,严格按确定的机构、编制、职能及财政供给体制和形式核定开支范围、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较好地控制了人员经费的过快增长。二是公务用车推行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制度。三是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分类、报批、定点制度。四是公务住宅电话和无线通讯工具实行定额包干。五是经费核拨方法由原来的单位申请拨款改为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按预算计划定期、定额、定项计划拨付,有效地抑制了单位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目前,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实现了“人员经费据实管理,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专项经费零基管理,追加支出程序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支持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大力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按照自治区税费改革“减轻、稳定”的指导思想、“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经过宣传动员、专班培训和调查摸底、精心测算、制定方案、上报审批以及实施方案等阶段,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运行平稳、健康有序,并通过了自治区的验收。争取了自治区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的倾斜照顾,共补助我市资金10229万元,为确保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农村优抚救济等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调整市区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切实搞好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了市、区的税收征管范围,确定了市、区的收入基数;合理确定市与钦南、钦北区的利益分配;确保了钦城管理区撤销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妥善安置;对钦城管理区工管委及其直属机构的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完善了移交手续,防止了钦城管理区撤销后国有资产的流失;对上收市管理的原属钦南、钦北区管理的六所中学的人员、资产、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确保了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撤销一级财政后的财政管理办法。市、区税收征管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初步理顺了多年来困扰我市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10年来,财政部门在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财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财政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财税法规知识,理财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财政监督的重点已从事后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监督前移;监督方式也从简单的行政监督向法制监督、中介机构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发展,财经秩序不断规范,促进了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地方税收、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财会基础工作日趋扎实,对规范全市财政管理,促进依法理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理了不合理收费和优惠政策,规范税费管理制度。 ——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债资金、社保资金、预算外资金、扶贫开发、农村“两会一部”借款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较好地防止了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局机关内部财务审计制度,重点审查各科室的帐户设置、财政资金的拨付与使用、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等情况,促进了局机关依法理财水平的提高。 ——大力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和财务检查。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组织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实行会计证管理制度,建立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会计管理、监督工作得到了强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未来的10年里,钦州市财政系统将按照市委“323”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建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兴钦新跨越创造良好条件。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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